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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柏翰|真的好想要WHA邀請函…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,是為了「有意義」還是為了「參與」?(法律白話文,2016)

連結:https://plainlaw.me/2016/04/12/meaningful-participation/

筆記:

(一)很喜歡作者用「班級」、「班會」的比喻來形容WHO和WHA之間的關係,以及其他運作程序的比喻

(二)「有意義參與」是個非常模糊的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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