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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人的一切情緒都是來自於自身需求沒有獲得滿足。」這是我對《非暴力溝通》一書下的暴力總結。
非暴力溝通的核心:同理他人,解決溝通摩擦、避免言語傷害
p.30 非暴力溝通的四個步驟:1.觀察 2.感受 3.需要 4.請求
一、清楚表達自己
1.觀察 :「當我看到⋯⋯」
2.感受 :「我感到⋯⋯」
3.需要 :「因為我需要/看重⋯⋯」
4.請求:「你是否願意⋯⋯?」
二、同理傾聽對方
1.觀察:「當你看到⋯⋯」
2.感受:「你感到⋯⋯」
3.需要:「因為你需要/看重⋯⋯」
4.請求:「所以,你希望⋯⋯」

人往往帶著有色眼鏡在評斷他人、觀看這個社會、這個世界
p.57 印度哲學家克里希那穆提(J. Krishnamurti)曾說:觀察而不評論,是人類智慧的最高形式。

​​​​​​​放下面具、放下成見,讓他人看到真實的一面,反而可以突破他人的城池、心房
p.72 如果你能表現自己軟弱的那一面,有可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,即使在工作場所也是如此。

​​​​​​​情緒是自己對他人的行為解讀所造成,即是,一切庸人自擾
p.83 古羅馬哲學家愛比克泰德(Epictetus):人們之所以苦惱,並非因為事件本身,而是因為他們對事件的看法。
       他人的言語或行為或許會激發我們的感受,但絕非產生這些感受的原因。我們明白:我們的感受是源自我們選擇看待他人的語言與行為的方式,以及我們當時的需要與期望。因此,我們要為自己的感受負責。

​​​​​​​對負面訊息的解讀
p.84 聽到負面訊息時的四種反應:1.責怪自己 2.責怪他人 3.覺察自己的感受與需要 4.覺察他人的感受與需要

​​​​​​​情緒勒索可能導致兩敗俱傷
p.87 告訴孩子「你的成績這麼差,讓爸爸和媽媽很傷心」,就是在暗示他們的快樂或悲傷都是由孩子的行為所造成。從表面上看,我們很容易以為:為別人的感受負責乃是關心對方的一種表現。孩子因為父母親的痛苦而感到難過,似乎顯示他(她)很在意父母,但孩子如果負起了這個責任,並依照父母的心意而改變自己的行為,則他(她)的所作所為並非出自真心,而是為了避免罪惡感。
       如果把自己的需要表達出來,這些需要就比較有可能獲得滿足。

​​​​​​​或許知道自己「不要什麼」可以省去走些冤枉路,但只有知道自己「要什麼」,才能達成自身目標
p.106 如果只知道自己不要什麼,卻搞不清楚自己要什麼,結果可能很糟糕。

​​​​​​​請求(Request),就算他人拒絕,也能同理、接受;要求(Command),代表不管別人想法、感受,就是要達成自身目標
p.120 請求不等於要求,提出請求時要說明目的。

​​​​​​​誠如每件事情、每個決定背後都有政治目的
p.184 在做每一個選擇時,都要思考你想透過這個選擇滿足什麼需要。

​​​​​​​事件是客觀的,人的念頭才是主觀的
p.192 令我們產生某種感受的並不是他人的行為,而是自身的需要。意識到自己的需要(無論這個需要是「感受到別人在意我們」、「有效運用時間」、「一個人靜一靜」)都可以感受到自己的生命能量。...當我們生氣,就顯示我們開始用頭腦分析他人、判斷他人,而沒有注意自己有哪些需求沒有得到滿足。

​​​​​​​化解內心衝突:自我省思的思路
p.253 當(填入:情況/情境),感覺(填入:情緒形容詞/表達),因為我需要(填入:描述自身需求)。因此,我現在想要(填入:行動)。
         若能覺察並同理自己的感受和需要,就可以免於憂鬱。

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師大圖書館索書號
總館6F新類號專區 177.1 8534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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