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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妳被綁架了將近18年,而且不確定會遭到囚禁到何年何月,妳還能「奈生活虐我千百遍,我待人生如初戀」嗎?
1991年,一個再平常不過的日子,11歲的小女生潔西・杜加(Jaycee Dugard)正走路去上學,突然一台車向他靠近,看似要問路,但一刹那,車門一開,不懷好意的人將她擄走,甚至使用電擊棒電昏她。在囚禁的18年中,她屢次受到侵害,生下兩個女兒;飲食不正常,連個像樣的廁所都沒有,只能在房間裡的桶子解決。
究竟在日子如此之苦、如此生不由己的情況下,潔西怎麼撐過的?怎麼半說服、半安慰自己,總有一天會走出去?不放棄生存的希望呢?
她把這18年來綁架前、囚禁生活、重見光明的日子,寫成回憶錄《被偷走的人生》(A Stolen Life)。

p.54 我感謝所有在我獲救後認識的人們,他們讓我瞭解到,並不是擁有相同的基因才叫家人。所謂的家人,應該是那些與你甘苦與共的人們。悲傷是人生的一部分,選擇當一個快樂的人,並學習面對人生的不完美,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人生課題。

p.177 2004年6月27日日記
生命是因為你的遭遇而有價值,還是因為你選擇的道路而有價值?如果你毫無選擇呢?又或者,無論情況好壞,你都應該選擇自己的道路,因為你必須為生命作出選擇,並為你的選擇負責。

p.197 即使保釋官就在眼前,潔西為了把兩個女兒留在自己身邊,選擇說謊,講出對綁架犯有利的言論
這麼多年以來,菲利普讓我深信他是唯一擁有權力的人,也只有他知道一切問題的答案,所以即使在我離自己原有的生活這麼近時,我還是無法突破他在我心中建蓋的那道城牆。

pp.197-198 獨自一個人的時刻,我慢慢意識到,菲利普不會回來了,他幫不了我,我必須靠自己的力量保護我的女兒。長久以來我已經被制約了,保護菲利普和南希是我的直覺反應,讓我很難對一般的陌生人說出實情,所以一開始我完全辦不到。我不停希望能找一位律師,但得到的全是千篇一律的答案;要是妳覺得自己沒做錯事,為什麼還需要一位律師?
這位女警對我發長親切,她保證我一定能再見到我的孩子。她又一次詢問我的名字,我說我不能告訴她。她說不管我做了什麼,一定都是有原因的,但之後就會沒事了。她離開了,我又變回孤單一人,然後她每隔一陣子又會回還問我。等待的時間非常煎熬,我一定上了不知道幾百萬次的廁所。當她最後一次回來,告訴我菲利普已經認罪了,「他承認自己在多年前綁架了妳。」她又問一次我的名字,還問我綁架時幾歲,這彷彿是我一直在等待的問題,我說我當時十一歲,我現在是二十九歲。她非常震驚,接著又問了一次我的名字。我告訴她我說不出口,不是故意刁難她,是我真的十八年來沒有說過自己的名字。但我能用寫的。於是,我用顫抖的筆跡在一張小紙片慢慢拼出自己的名字: 潔西・李・杜加
彷彿魔咒被解除一樣。那一刻,我感到自由,我感覺疲憊卻又生氣勃勃。十八年後,我終於重新寫下自己的名字,內心的澎湃起伏無人能想像。她還要我寫下我的生日和母親的名字,我看著她說,我可以見我媽媽嗎?她說,當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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